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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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信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公开办2010年3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和《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规定,特编制本年报。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www.fjca.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黎明街13号,邮编:350025,联系人:吴江波,联系电话:83327386,电子邮箱:gkb@fjca.gov.cn)。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公开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办的部署和安排,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了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取得新的成效。一年来,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强化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完善了局公开办统一组织、各处室分别落实,谁产生谁发布、谁主办谁更新的工作机制。2010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杨锦炎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传达全国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精神,系统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局公开办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为切入点,从方便公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出发,突出编制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完善了办事大厅,调整完善《目录》、《指南》。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文件办理一项内容,纳入文件管理范畴。对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人员重点进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清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内容的指导,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健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向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制度,通过定期检查,促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向"两馆"送交工作。此外,还通过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举办纪念2010年世界电信和信息化日活动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进了社会公众对电信监管工作的了解。

    ㈡突出工作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10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继续对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设立二十余个信息栏目,"局长信箱"和"用户申诉"栏目等实行专人负责,完善"下载专区"功能,方便公众主动获取信息。同时对信息进行了梳理,突出了便民服务特色。组织对局门户网站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测,由专人定期对网站数据进行双机备份,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局公开办还及时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至福建省档案馆、福建省图书馆,供市民公开查阅。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更好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建立起局公开办统一对外接收、统一对外联系、统一对外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模式,各部门对口提出答复意见,依法依规按时作出答复;建立健全会商机制、报告机制、信息发布协商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答复质量。

    ㈢加强保密审查,健全考核机制。2010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使其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四优文明"处室和信息工作考核范畴,全面落实《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此外,还在网站上公布了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构的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监督投诉的便利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主动公开的途径,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对外公开各类信息达2000条次,其中按《条例》和《办法》规定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政府信息124条次,均为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规划管理与行业统计、码号资源管理、电信资费、服务监督、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通信保障、突发公共事件、人事招聘和信息化推进等信息。
    ㈡公开形式
    1.互联网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大量的工作动态类信息和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政府信息,供公众公开查阅;公众还可通过网站"申请公开"栏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可查阅申请事项的处理情况;网站还提供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相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主动报送相关信息。
    2.公共查阅点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公开办按规定将生成的主动公开信息抄送福建省档案馆、福建省图书馆,全年累计报送各类信息达100份。在福建省电信业务咨询受理中心等服务窗口设立查询点,主动公布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
    3.政府公报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编印福建省电信业年度发展报告1期、季度发展报告3期;编印《福建通信管理》4期、特刊1期,累计发布信息300条次,涉及相关制度10余项。
    4.新闻发布
    2010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召开了2场新闻发布(通气)会,组织协调安排各类新闻采访20人次,通过新华社福建分社、中新社福建分社、人民日报社福建分社、福建日报、人民邮电报、通信产业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建电视台、东南新闻网等新闻媒体累计向社会发布各类新闻(信息)300余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申请情况
   2010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6件。从申请的主体看,公民申请15件,占93.8%;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1件,占6.2%。从申请方式看,信函15件,占93.8%;传真1件,占6.2%。从申请的内容看,主要涉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电信资费及备案、通信服务、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情况。
    ㈡申请处理情况
    1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在规定的时限给予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0件,占62.5%:"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6.25%;"不予公开"的5件,占31.25%。其中在"不予公开"中,"信息不存在"的3件,"补正申请"的2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1.处理咨询情况。福建省电信业务咨询受理中心共受理各类电话咨询6000人次,受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878件。福建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受理用户各类电话咨询3059人次。通过网站、传真、来信等形式,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共收到电信服务申诉255件,均耐心解答,并得到妥善的协调和处理,其中出具调解意见书12份,办结率达100%。网站"局长信箱"收到有效留言120件,均100%回复用户,其中:涉及电信服务88件,涉及意见、咨询和建议23件,涉及机关效能9件。
    2."信息公开意见箱"来信及处理情况。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设置的"信息公开意见箱"未收到有效留言。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再审申诉1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该再审申请。

    六、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
    在受理的1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均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也未向申请人收取其他费用。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存在问题
    2010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公众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是工作机制需不断健全、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仍需丰富,需要在公开形式、机制建设、公开时效等方面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实践,以便进一步满足公众需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㈡改进措施
    2011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公开办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办的部署,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对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加强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工作,完善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提升网站安全保障水平。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将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抓好行业规划统计、电信资费、互联网管理以及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研究试行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重要政府信息进行相关解读。认真做好"局长信箱"、"用户申诉"、"信息公开意见箱"来函的办理、答复工作,从中把握公众的需求和关注热点,切实解决公众的实际问题。
    2.进一步拓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深化公众参与功能,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披露和解读涉及民生的重要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继续向福建省档案馆、福建省图书馆抄送政府信息。同时,研究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维护力度,及时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健全完善《目录》、《指南》,确保目录内容全面完整、更新及时,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检查工作有关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答复质量,确保每件申请得到规范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