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申请表只受理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申请、意见、建议,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处理。有关电信服务质量与话费争议的申诉,本申请表不做处理,建议您直接点击“电信申诉”提出申诉。 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能利用本页面的“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全文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件内容必须真实,不能造谣、诽谤、攻击他人。您也可以通过信函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四、申请人通过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由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公开办统一受理。 局公开办受理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的申请后,将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一)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将当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我局掌握范围或者该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将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掌握该政务信息的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五)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六)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将当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人通过局门户网站依公开专栏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当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对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应当按国家有关标准对申请人收取检索、邮寄等成本费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通信地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 联系电话:0591-83327386 邮政编码:350005 如在本申请表提交内容,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说明事项。 相关连接: 局长信箱 电信申诉